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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啮盗髻

马纯 〔宋代〕
董熙载应友人延,至其家豪饮。自午及薄暮,已酩酊醉矣。友人留其宿,熙载曰:“毋庸,吾尚可乘马返家。”时月黑风骤,未几醉而堕马,僵仆道边,马缰持于手。忽有盗过,自喜曰:“天赞我也!”遂尽解其衣,又欲盗其马。方俯身执缰,马遽啮其髻,竭力挣扎而不得去。待熙载醉醒,尽复取所失物,马乃纵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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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文及注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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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文
董熙载接受友人的邀请,到他的家中畅饮美酒。他从中午一直喝到傍晚时分,已经喝得大醉。他的朋友想要留他住宿。董熙载说:“不需要,我还可以骑马回家。”当时夜黑风大,他不一会儿就因醉酒而从马上摔下来,直挺挺地趴在路边,缰绳还握在手里。突然有一个小偷路过,高兴地自言自语道:“老天爷帮助我啊!”他就把董熙载的衣服全部脱掉,又想要偷他的马。小偷正要弯下身拿缰绳,马一下子咬住小偷的发髻,小偷用尽力气也不能逃跑。等到董熙载酒醒后,把丢失的东西都拿回来,马才把小偷放了。
注释
延:邀请。
其:代词,(朋友)他的。
豪饮:大量饮酒。
及:到。
薄暮:指傍晚,太阳快落山的时候。
酩酊:大醉。
宿:住宿。
毋庸:不需要。
未几:不久,一会儿,不多时。
方:正要。
啮:咬住。
髻(jì):古代男女盘在头上的发髻。
纵: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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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纯
单州成武人,字子约,自号朴?翁。高宗绍兴中为江西漕使。孝宗隆兴初以太中大夫致仕,居越之陶朱乡。有《陶朱新录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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