诗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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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代 李清照

  清照启:素习义方,粗明诗礼。近因疾病,欲至膏肓,牛蚁不分,灰钉已具。尝药虽存弱弟,应门惟有老兵。既尔苍皇,因成造次。信彼如簧之说,惑兹似锦之言。弟既可欺,持官文书来辄信;身几欲死,非玉镜架亦安知?僶俛难言,优柔莫诀,呻吟未定,强以同归。
  视听才分,实难共处,忍以桑榆之晚节,配兹驵侩之下才。身既怀臭之可嫌,惟求脱去;彼素抱璧之将往,决欲杀之。遂肆侵凌,日加殴击,可念刘伶之肋,难胜石勒之拳。局天扣地,敢效谈娘之善诉;升堂入室,素非李赤之甘心。
  外援难求,自陈何害,岂期末事,乃得上闻。取自宸衷,付之廷尉。被桎梏而置对,同凶丑以陈词。岂惟贾生羞绛灌为伍,何啻老子与韩非同传。但祈脱死,莫望偿金。友凶横者十旬,盖非天降;居囹圄者九日,岂是人为!抵雀捐金,利当安往;将头碎璧,失固可知。实自谬愚,分知狱市。此盖伏遇内翰承旨,搢绅望族,冠盖清流,日下无双,人间第一。奉天克复,本缘陆贽之词;淮蔡底平,实以会昌之诏。哀怜无告,虽未解骖,感戴鸿恩,如真出己。故兹白首,得免丹书。
  清照敢不省过知惭,扪心识愧。责全责智,已难逃万世之讥;败德败名,何以见中朝之士。虽南山之竹,岂能穷多口之谈;惟智者之言,可以止无根之谤。高鹏尺鷃,本异升沉;火鼠冰蚕,难同嗜好。达人共悉,童子皆知。愿赐品题,与加湔洗。誓当布衣蔬食,温故知新。再见江山,依旧一瓶一钵;重归畎亩,更须三沐三薰。忝在葭莩。敢兹尘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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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晋 干宝

  吴王夫差小女,名曰紫玉,年十八,才貌俱美。童子韩重,年十九,在道术,女悦之,私交信问,许之为妻。重学于齐、鲁之间,临去,属其父母,使求婚。
  王怒,不与女。女结气死,葬阊门之外。
  三年,重归,诘其父母。父母曰:“大王怒,女结气死,已葬矣。”重哭泣哀恸,具牲币往于墓前。玉魂从墓中出,见重,流涕谓曰:“昔尔行之后,令二亲从王相求,度必克从大愿,不图别后遭命,奈何。”玉乃左顾,宛颈而歌曰:
  南山有乌,北山张罗。乌既高飞,罗将奈何?意欲从君,谗言恐多。悲结生疾,没命黄垆。命之不造,冤如之何?
  羽族之长,名为凤凰。一日失雄,三年感伤。虽有众鸟,不为匹双。故见鄙姿,逢君辉光。身远心近,何尝暂忘!
  歌毕,欷(吁)流涕,不能自胜,邀重还冢。 重曰:“死生异路,惧有尤愆,不敢从命。”玉曰:”死生异路,吾亦知之。然今一别,永无后期,子将畏我为鬼而祸子乎?欲诚所奉,宁不相信?”重感其言,送之还冢。 玉与之饮宴,留之三日三夜,尽夫妇之礼。临出,取径寸明珠以送重,曰:“既毁其名,又绝其愿,复何言哉!愿郎自爱。若至吾家,致敬大王。”
  重既出,遂诣王,自说其事。王大怒曰:“吾女既死,而重造讹言,以玷秽亡灵。此不过发冢取物,托以鬼神。”趣收重。重走脱,至玉墓所,诉之。玉曰:“无忧,今归白王。”
  王妆梳,忽见玉,惊愕悲喜,问曰:“尔缘何生?”玉跪而言曰 :“昔诸生韩重来求玉,大王不许。玉名毁义绝,自致身亡。 重从远还,闻玉已死,故赍牲币,诣冢吊唁。感其笃终,辄与相见,因以珠遗之。不为发冢,愿勿推治。”夫人闻之,出而抱之,玉如烟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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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晋 干宝

 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欲杀之。剑有雌雄。其妻重身当产。夫语妻曰:“吾为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往必杀我。汝若生子是男,大,告之曰:‘出户望南山,松生石上,剑在其背。’”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。王大怒,使相之。剑有二,一雄一雌,雌来雄不来。王怒,即杀之。
  莫邪子名赤,比后壮,乃问其母曰:“吾父所在?”母曰:“汝父为楚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杀之。去时嘱我:‘语汝子出户望南山,松生石上,剑在其背。’”于是子出户南望,不见有山,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。即以斧破其背,得剑,日夜思欲报楚王。
  王梦见一儿,眉间广尺,言欲报雠。王即购之千金。儿闻之亡去,入山行歌。客有逢者,谓:“子年少,何哭之甚悲耶?”曰:“吾干将莫邪子也,楚王杀吾父,吾欲报之。”客曰:“闻王购子头千金。将子头与剑来,为子报之。”儿曰:“幸甚!”即自刎,两手捧头及剑奉之,立僵。客曰:“不负子也。”于是尸乃仆。
  客持头往见楚王,王大喜。客曰:“此乃勇士头也,当于汤镬煮之。”王如其言煮头,三日三夕不烂。头踔出汤中,踬目大怒。客曰:“此儿头不烂,愿王自往临视之,是必烂也。”王即临之。客以剑拟王,王头随堕汤中,客亦自拟己头,头复坠汤中。三首俱烂,不可识别。乃分其汤肉葬之,故通名三王墓。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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